五、水利建设的成就
40多年来,国家、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在水利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投入188亿元,其中群众投劳折资104. 56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37亿元。在总投入中:骨干基建工程包括投劳折资为61. 2亿元,占总投入的32. 6%;小型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包括投劳折资为110.4亿元,占总投入的58.7%;管理运行和大修理费,包括投劳折资为16.4亿元,占总投入的8.7%。由于水利条件的改善,40多年来,累计取得经济效益1 201.60亿元,投入与效益比为1∶6.4 (表3-5-2)。按实物量计: 减灾和兴利增产粮食2 400亿公斤 (包括防洪减少淹地的效益),占40年江苏粮食总增产量的63. 1%;增产棉花27. 76亿公斤,占40年江苏棉花总增产量的24.9%;城镇供水,仅70年代分淮入沂完成以来的徐州、连云港等城镇供水就达68亿立方米,小水电累计发电7.2亿度。
表3-5-2 水利效益价值量计算表
| 名 称 | 总投入 (亿元) | 净效益 价值量 (亿元) | 效益实物量 (亿公斤) |
| 粮 | 棉 | 油 |
防 洪 灌 溉 治 涝 治 碱 治 渍 水土保持 人畜饮水 城镇供水 | 43.34 73.88 14.23 11.52 31.34 10.92 0.24 (2.51) | 400.01 432.59 62.00 64.17 189.55 20.07 5.37 27.84 | 292.73 1 087.29 166.12 182.19 601.06 70.90 | 0.51 17.25 3.30 2.81 3.89 | 0.4 12.91 3.50 0.90 2.32 |
解放劳力4.48亿工日 供水量67.51亿立方米 |
| 合 计 | 187.98 | 1 201.60 | 2 400.29 | 27.76 | 19.83 |
注:城镇供水投入已计入灌溉中,括号内数为其他内容如小水电、水利机械化设备、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