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分期stages of endometriosis
1966年Beecham提出的分期法是根据触诊和手术所见分期(见下表)。该分期方法记录起来很容易,但临床资料不支持它。下面分别介绍几种分期法,供参考。见表1~6。
表1 子宫内膜异位症Beecham分期法

1974年,Mitchell和Farber根据内膜异位症与恶性肿瘤的相似性提出外科分期法(见表2)。实际上,按这种分期方法的第Ⅴ期即为可能发展成腺癌的内膜病变。按分期决定是药物还是手术治疗。Mitchell和Farber主张对Ⅰ、Ⅱ期患者应用孕激素治疗解除疼痛。对于其中不孕患者,可手术分解粘连、切除异位病灶,保守性手术后的妊娠率是32%。对Ⅳ、Ⅴ期患者应行手术探查,排除卵巢恶性肿瘤。广泛内膜异位的患者应切除子宫和双侧附件。
表2 子宫内膜异位症Mitchell和Farther分期法

在1979年Cohn根据腹腔镜检结果提出的分期法(见表3),包括了远处病灶的类型,它的创新补充了子宫腺肌症,把它作为内膜异位症的严重类型。
表3 子宫内膜异位症Cohn分期法

1978年,美国生育协会(American Fertility Society, AFS)为统一分期标准专门成立委员会进行讨论,经反复磋商后提出用评分方法对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变分期。凡经腹腔镜检查或剖腹探查证实为子宫内膜异位症者,根据术中所见病灶的部位、数目、大小以及粘连的程度予以记分,按所得总分多少将子宫内膜异位症分为4期:1~5分为Ⅰ期(轻度)、6~15分为Ⅱ期(中度)、16~30分为Ⅲ期(重度)、31~54分为Ⅳ期(广泛)。评分标准见表4:
表4 子宫内膜异位症评分标准

注:* 多个病灶的计分方法:如有5个单独的0.5cm的内膜异位,按2.5cm计算,应评为2分。子宫内膜异位症镜下的分期,按AFS于1985年新的评分标准可分为4期(见表5)。
表5 子宫内膜异位症临床分期法

注:* 如果输卵管伞端完全锁闭,评为16分;Ⅰ期(极轻)1~5分,Ⅱ期(轻度)6~15分,Ⅱ期(中度)16~40分,Ⅳ期(重度)>40分。
1987年美国生育协会对子宫内膜异位症进行修改,按腹膜与卵巢上内膜异位病灶深浅程度和输卵管、卵巢粘连情况进行评分,分为4期:第一期为极轻期,评分1~5分;第二期为轻度,6~15分;第三期为中度,16~40分;第四期为重度,>40分。目前统一按该标准决定疾病的分期(见表6),同时绘图表示输卵管、卵巢是否正常,病灶散在的部位,有利于治疗前后进行对比。
表6 修订后子宫内膜异位症分类评分表

注:*如果输卵管伞端完全封闭,应作16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