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护率亦称实际保护率。各种保护措施可能给被保护产业的生产过程带来的价值增值的增加量作为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的百分比。是有效保护理论中衡量一国对某产业保护程度的指标。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ERP为有效保护率,V′为保护贸易条件下被保护产业生产过程的增值,V为自由贸易条件下该生产过程的增值。由于关税是主要贸易保护措施,因此,通常假设关税是唯一的保护措施,以有效关税保护率代替有效保护率,来分析一国对某产业的保护程度。如果以tj为产出品的关税税率,ti为投入品的关税税率,aij为投入品i在产出品j中的投入系数,则j产品的有效保护率ERPj可以表示为:
 上述公式有如下特性:(1)当投入品的关税税率低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高于产出品关税税率;(2)当投入品关税税率高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低于产出品关税税率;(3)当投入品加权关税税率aij·ti高于产出品关税税率时,有效保护率为负值。有时产出品的有效保护率与产出品关税税率相差甚远。例如,日本1973年税则中牛奶、奶酪和黄油的平均关税税率是37.3%,但其有效保护率高达248.8%。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Protection Rate(EPR)亦称“有效关税率”,或称“实际保护率”。 指整个关税制度和有效保护措施对某产品生产过程中净增值的影响。即整个关税制度所引起的国内增值的提高部分占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部分的百分比。它不仅计入关税对成品价格的影响,也计入对投入品(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影响,因此有效保护率是某项加工工业受全部关税制度影响而产生的增值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有效保护率=(国内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100%。式中,“国内加工增值”等于成品到岸价格加进口税额,“国外加工增值”等于自由贸易条件下的国外成品价格减投入品费用。 有效保护率 ☚ 对外贸易倍数原理 地域分工论 ☛ 00007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