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冠生1897—1971浙江嵊县人 曾任复旦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国民党政府司法院秘书长,司法行政部长,司法院副院长。后去台湾,任台湾“司法院”院长。著有《中国法制史》、《历代刑法书存亡考》、《法理学大纲》等。 原名:寿昌 字:冠生 谢冠生| 司法院谢故院长冠生先生纪念集 | | (台湾)谢故院长冠生先生纪念集编委会 1972年版257页 | 冠生与我 童年回忆 尽瘁司法的谢冠生先生 追怀谢冠生先生 谢冠生(1897—1971) | 宋希尚 谢冠生 张文伯 王 洸 郑孝颖 | *中国一周1966年865期 *中外杂志1970年8卷2期 *宪政时代1977年3卷1期 *中外杂志1978年24卷5期 *传记文学1979年34卷2期,*民国人物 小传第3册第354页 | 谢冠生先生传 谢寿昌 法学泰斗谢冠生博士 略谈谢冠生与国民党司法界 谢冠生 | 燕 诒 厂 民 李德安 金沛仁 | *东方杂志1980年14卷4期 当代中国人物志第296页 *当代名人风范(1)第305页 全国文史资料选辑第78辑第79页 *革命人物志第13集第441页 | | 记谢冠生先生 | 阮毅成 | *前辈先生第101页 |
谢冠生谢冠生(1897—1971) 廖盖隆等主编 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全第894页 谢冠生1897—1971名寿昌,字冠生。浙江嵊县人。曾就读于浙江第一中学及上海徐汇中学。毕业后任商务印书馆编辑、震旦大学秘书。后入震旦大学法科。毕业后留学法国,入巴黎大学法学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复旦大学、持志大学、中国公学、法政大学教授。1926年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后任职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并兼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代法学院院长。1929年任司法院秘书长。1937年后任司法行政部部长。1948年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兼司法院秘书长。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国民党当局“司法院”副院长。1958年任“司法院”院长。1971年12月22日在台北病故。著有《中华民国宪法概论》、《法理学大纲》、《罗马法大纲》、《中国法制史》、《苏联与国际法》等。 谢冠生 谢冠生名寿昌,字冠生,浙江嵊县人,1897年生。1914年上海徐汇公学毕业,入商务印书馆参与《辞源》与《中国地名大辞典》的编辑。1917年就读于震旦大学法科,兼该校秘书职。1920年毕业后赴法国,入巴黎大学法学研究院攻读,192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复旦大学、持志大学、中国公学、法政大学教授。1926年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在外交部任职,并兼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代法学院院长。1930年任司法院秘书长,1937年任司法行政部部长。1941年、1946年、1947年三度就任司法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1948年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兼司法院秘书长。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当局“司法院”副院长。1952年10月、1957年10月、1963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七、八、九届中央评议委员。1971年在台北病逝。著有《中国法制史》《战时司法纪要》《罗马法大纲》《模范法学》《历代刑法存亡考》《中华民国宪法概论》《法理学大纲》 等书。 ☚ 谢建东 谢祝年 ☛ 00005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