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汇 逆汇亦称“出票法”。“顺汇”的对称。国际间转移资金的方式之一。收款方主动开具汇票交当地银行,委托其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方收取票款。因其资金流动方向与信用工具传递的方向相反,故称。逆汇有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 美洲银行财团 洛希尔财团 ☛ 逆汇Adverse Exchange亦称“出票法”。国际贸易支付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托收方式。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逆汇的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即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按照逆汇方式下的信用形式不同,可分为托收和信用证。 逆汇与 “顺汇”相对称的一种国际间转移资金的方式,由债权或收款人,按应收金额出具票据,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或付款人收取一定金融票据的结算方式。由于其结算工具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故称 “逆汇”,又称出票法。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均属此类: ❶托收。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方为向进口方收取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发以买主即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又分为兑票托收和跟单托收。由于托收的结算工具即跟单汇票的寄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故属逆汇。 ❷信用证。一种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或指示,对出口商开出的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在托收方式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一种较为完善的逆汇形式。其特点,一是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二是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三是信用证的业务处理不以货物而以单据为准。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把托收方式由进口商履行跟单汇票的付款责任转向银行履行责任,保证进出口双方的货款或单据不致落空。信用证使双方在资金融通上得到便利,进口方开证只交部分押金,而出口方在货物装船前后可凭银行凭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故而成为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 逆汇 逆汇reversal remittance亦称“出票法”。由债权人以出具票据方式,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法。因其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故名为逆汇,银行的托收业务和信用证业务均属逆汇。 ☚ 汇付法 出票法 ☛ 逆汇 ☚ 顺汇 信用证 ☛ 逆汇 逆汇Deficit Draft for Remittance亦称“出票法”。“顺汇”的对称。由收款方开立汇票通过银行向付款方收取款项。逆汇多用于国际贸易结算。国际结算中的托收结算方式和信用证结算方式即为逆汇方式 〔参〕 托收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 ☚ 顺汇 结汇 ☛ 逆汇 逆汇出口方主动开具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汇兑方式。国际贸易常用的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逆汇法。如,伦敦商人售给巴黎商人10,000法郎的机电产品,伦敦商人在商品出运后,就可开立一张通知巴黎商人支付10,000法郎的即期付款汇票,并可把这张汇票委托伦敦外汇银行办理托收,伦敦银行如认为这张汇票可靠,于托收手续办妥后,把汇票买下来。按当天的法郎对英镑的兑换率: 1英镑=10,9070法郎,折合成916,84239英镑付给。 ☚ 顺汇 汇付 ☛ 0000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