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渔政机构设置
安徽省渔政管理机构从1952年设置到1994年,随着水产机构的演变,更迭频繁:1952年4月,成立安徽省农业厅,下设水产局,内设渔政科;1958年,安徽省农业厅水产局改为农业厅水产处,内设渔政组;1961年3月,恢复省水产局,渔政科随之恢复;1969年,省水产局被撤销,渔政机构也随之撤销;1978年,成立安徽省水产局(厅级建制),首次设立渔政处;1983年,省水产局变为一级半机构,在生产计划处内设渔政科;1985年,恢复内设渔政处。
全省自1978年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相继建立渔政机构,到1994年,全省16个地(市),7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渔政管理机构,大型湖(库)建立了46个湖(库)渔业管理委员会。1987年,成立长江(安徽段)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养殖水面较大的乡镇(200公顷以上)分别建立了乡级渔政管理机构,重点渔业水域还建有27个渔业派出所,基本形成了全省渔政管理网络。
(一)渔政机构设置
新中国成立后,省人民政府始设水产局,局内设立了渔业行政科,兼管渔政管理工作。1956年10月,省水产局第一次设立渔政处,主要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渔场安排和渔网工具的改造等。1958年3月,省水产局机构调整时将渔政处撤销,渔政管理工作先后归生产处、海洋渔业处、渔业处兼管。1962年10月,省水产局恢复成立渔政处。1965年,省水产局并入省农林办公室,渔政处随之撤销。1975年省水产局恢复后,于1978年又设立了渔政处。1979年,沿海各市(地)、县和沿湖的济宁地区、微山县、东平县等,均建立了渔政机构。
1986年,省水产局渔政处改建为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编制20人。并建立山东省黄岛渔政管理中心站、山东省长岛渔政管理中心站、山东省羊口渔政管理中心站,编制70人,归省渔政监督管理处领导。1987年建立山东省烟台渔政管理中心站,省渔政监督管理处人员编制也增加到25人。1990年,建立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编制30人。这时,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共辖5个渔政管理中心站,编制245人。全省沿海和内陆绝大部份市、县建立了渔政机构,有专职渔政检查员1 800人,船员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