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 (四)验收1991年9月5—28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验收小组对辽宁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进行了验收,提出了验收报告。同年11月1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签发了审定意见。意见称 “主要建设项目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资金投向符合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也比较严格,较好地完成了国家所批准的3年农业开发任务,效益比较显著。同意总项目通过验收。” 验收报告指出: 开发任务基本完成; 立项正确,规划科学,基本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原则; 治理措施得当,工程质量合格; 基本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发展后劲有所增强; 生产能力明显提高,预计实现粮食所增生产能力20.7万吨; 效益明显,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资金管理严格,使用方向正确; 项目运行正常,管理工作落实。同时,对主要做法提出了验收意见。对工程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为下期开发提供了指导意见。 ☚ (三)开发情况 二、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 ☛
(四)验收 (四)验收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沈阳市的2个县于1993年9月通过国家验收,其余19个县于1994年8月通过国家验收。两次验收均表明,辽宁省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 “达到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通过验收”。验收认为: 辽宁省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选项符合实际,规划合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主体工程质量良好,资金投入超过计划,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得到根本改变,开发效益显著,达到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同意总项目通过验收。 ☚ (三)开发情况 三、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 ☛
(四)验收 (四)验收1997年6月9—22日,国家验收组对辽宁省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认为: 辽宁省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全面完成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了投资计划,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规划设计合理,集中连片,主体工程质量较高,建立了工程管护制度,落实了管护措施。财政资金管理比较严格,结构合理,投向正确,有偿资金回收计划和措施基本落实。第三期项目建设达到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在验收中,对辽宁省所采取的主要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这些做法是:突出开发重点,集中投入,规模开发;狠抓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制度化建设,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重视适用技术应用,提高开发科技含量。存在的问题是:田间工程配套还不够完善,使主体工程的作用受到影响;个别地方无偿资金到位较慢,有偿资金投放时限短,影响开发项目的建设速度。 ☚ (三)开发情况 四、199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 ☛ 00006177 |